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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錦賽 猖獗黃牛大賺亞錦財! 法院判1個案不罰 警怒抗告 韓菲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

台北市 / 黃佩華 洪襲禹 報導

這一屆的亞洲棒球錦標賽,在新開幕的台北大巨蛋開打,幾乎每場門票都被秒殺,而且沒幾分鐘就出現黃牛高價拋售;台北市警方用專案處理抓黃牛,光是上個月,就查獲66件67人,但其中一起,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,裁定不罰,因為法官認定,警察是為了抓黃牛才買票,雙方的交易行為屬於未遂!對此,台北市警局很重視,發聲明表示尊重判決,但也力挺辛苦辦案的員警,將提起抗告。

亞錦賽事,中華隊力抗日韓菲,賽事又在嶄新的大巨蛋,場場爆滿、門票一張難求,黃牛沒放過大好機會,搶票轉賣賺價差,台北市警方專案嚴打,沒想到,案件送進法院,黃牛卻能逍遙法外,只因為法官認定,警方是為了釣魚。民眾說:「很怒啊覺得法官和一般人的想法,好像就偏離了,黃牛是靠軟體去,不正當取到票,所以我覺得該罰。」不只民眾覺得不可思議,第一線執法的員警,對法院的裁定,更是憤怒。

亞錦賽中華隊場次,2張原價1200的門票,在網路上兜售2500元,甚至有人坐地喊價,4張原價2400的門票,直接喊到8000元要大家搶,有法官認為,警察是為了辦案才買票,沒有實質上要去看比賽的意圖,交易是未遂行為,社維法不罰,但大部分法官認為,嫌犯筆錄供稱買票,是要轉賣賺價差,認定是既遂行為,不是自用而是轉售圖利,裁處罰鍰。律師洪維駿說:「有的法院會認為說販售黃牛票,如果警方是用釣魚方式的話,因為沒有發生犯罪結果所以是未遂。」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,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,運動賽事或公關票,定價販售,處以每張票券10到50倍罰鍰;免費賽事就按照票券張數,處以1點8萬元以下罰鍰,用外掛程式罪更重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,要從源頭到末端的交易,強力打擊黃牛歪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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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華視影音